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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003年4月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剂目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1:21:54  浏览:967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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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003年4月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剂目录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000年5月-2003年4月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剂目录


为有效地控制非典型肺炎的传播蔓延,加强对消毒剂的监督管理,保证消毒剂的使用安全,经对卫生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消毒剂进行整理,现予以公布。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二OO三年五月四日



2000年5月-2003年4月获卫生部批准的消毒剂目录

国产产品
1 产品名称:保尔康灭菌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37号
申报单位:吉林市吉康生物科技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5月18日
2 产品名称:安高特牌泡沫型皮肤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38号
申报单位:中山市惠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5月18日
3 产品名称:诗乐氏牌消毒液(SA)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39号
申报单位:德隆诗乐氏化工(深圳)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5月18日
4 产品名称:万福金安消毒粉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40号
申报单位:北京市万福金安消毒液厂 批准日期:2000年05月18日
5 产品名称:点尔康牌2%强化戊二醛灭菌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44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5月18日
国产产品
6 产品名称:鹤年牌金星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45号
申报单位:福建省科达卫生制品厂金星消毒剂分厂 批准日期:2000年06月29日
7 产品名称:明润牌复合型医用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46号
申报单位:上海明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6月29日
8 产品名称:万福金安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48号
申报单位:北京市万福金安消毒液厂 批准日期:2000年06月29日

国产产品
9 产品名称:汉肤特康手足皮肤杀菌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0号
申报单位:长治市毓达保健科技开发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7月26日
10 产品名称:持久消毒护手霜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1号
申报单位:上海郑明明化妆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7月26日

国产产品
11 产品名称: 洁世牌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3号
申报单位: 北京市北卫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8月11日
12 产品名称: 奇露二氧化氯消毒粉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4号
申报单位: 上海技源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08月11日

更改批件产品
13 产品名称: 妇洁舒 批准文号:(98)卫消准字07(H)—0033号
原申报单位: 江苏无锡圣宝罗药物企业公司
现申报单位: 江苏圣宝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变更日期:2000年08月11日
原企业名称: 江苏无锡圣宝罗药物企业公司
现企业名称: 江苏圣宝罗药业有限公司
国产产品
14 产品名称: 益寿山(TG902A)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6号
申报单位: 北京益寿山医药研究所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15 产品名称: 康威达复合碘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7号
申报单位: 杭州西子卫生消毒药械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16 产品名称: 利尔康牌2%强化戊二醛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59号
申报单位: 山东德州利尔康消毒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17 产品名称: 洁新康肝炎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0号
申报单位: 辽宁省海城市南台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18 产品名称: 602强化戊二醛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1号
申报单位: 北京市正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19 产品名称: 洁乐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2号
申报单位: 北京红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0 产品名称: 乐泰牌亮甲杀菌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3号
申报单位: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1 产品名称: 乐泰牌足力杀菌粉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4号
申报单位: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2 产品名称: 金硕强化戊二醛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5号
申报单位: 廊坊市金硕化工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3 产品名称: 普林牌优可洛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6号
申报单位: 重庆普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24 产品名称: 全灭清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7号
申报单位: 汕头保税区洛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进口产品
25 产品名称: 诺延手消毒啫喱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05号
申报单位: 上海沪蒙发展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1月21日

国产产品
26 产品名称: 恒健牌碘伏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8号
申报单位: 江门市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27 产品名称: 万福金安喷雾液(家用旅游型)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69号
申报单位: 北京市万福金安消毒液厂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28 产品名称: 凯士牌CLBⅡ型消毒片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70号
申报单位: 北京白塔消毒制剂厂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进口产品
29 产品名称: 爱斯露消毒乳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06号
申报单位: 北京市四创物资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04日
30 产品名称: 美逸柔™洗必泰外科洗手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07号
申报单位: 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31 产品名称: 美逸柔™消毒擦手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08号
申报单位: 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32 产品名称: 诺延戊二醛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10号
申报单位: 上海沪蒙发展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33 产品名称: 诺延低味含氯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0)第0011号
申报单位: 上海沪蒙发展公司 批准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更改批件产品
34 产品名称: 赛力灵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22号
原申报单位: 北京恒兴丰生物科技发展中心
现申报单位: 北京昊林园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变更日期:2000年12月28日
原企业名称: 北京恒兴丰生物科技发展中心
现企业名称: 北京昊林园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产产品
35 产品名称:正源消毒净手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01号
申报单位:北京众邦欲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1月10日
36 产品名称:爱尔施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02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1月10日
37 产品名称:爱尔施强氯杀星消毒片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03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1月10日

更改批件产品
38 产品名称:爱妇宁皮肤粘膜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21号
原申报单位:沈阳荣信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现申报单位:沈阳明华保健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1月10日
原企业名称:沈阳荣信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现企业名称:沈阳明华保健品有限公司


转让及更名产品
39 原产品名称:龙凤康源牌洗必康(芳香洗必泰碘)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0)第0013号
现产品名称:万特牌洗必康(芳香洗必泰碘)转让方:张家口金龙科技开发研究所 批准转让日期:2001年02月26日
受让方:北京康龙保健品有限公司

国产产品
40 产品名称:泉城双安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09号
申报单位:济南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15日
41 产品名称:圣剑速洁消毒片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0号
申报单位: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42 产品名称:驯碘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1号
申报单位:北京北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43 产品名称:越星牌器械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5号
申报单位:兴化市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44 产品名称:卫洁灵—100卫洁纯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6号
申报单位:天津市百灵卫生消毒剂厂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45 产品名称:晓晓护士真菌一擦净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7号
申报单位:吉林省宏学博大妇女保健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进口产品
46 产品名称:达金科贝尔消毒液(局部使用溶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1号
申报单位:北京达金生物技术研究所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15日
47 产品名称:全能卫士防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2号
申报单位:深圳英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48 产品名称:柠檬酸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3号
申报单位:费森尤斯医药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批准日期:2001年03月23日
国产产品
49 产品名称:越星牌皮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8号
申报单位:兴化市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4月18日
50 产品名称:必速消毒清洁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19号
申报单位: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4月18日

进口产品
51 产品名称:优洁V80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4号
申报单位:北京美德新科贸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4月18日

国产产品
52 产品名称:好舒服皮肤真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0号
申报单位:长春市天鹅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5月28日
53 产品名称:CY-1A型肝艾克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1号
申报单位:天津奥凯卫生化学有限公司(台湾合资) 批准日期:2001年05月28日
54 产品名称:康旺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2号
申报单位:西安康旺抗菌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5月28日

进口产品
55 产品名称:百蒂安牌杀菌刚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5号
申报单位:北京中顺华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5月28日
国产产品
56 产品名称:安多福PVP—I消毒剂(0.5%)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5号
申报单位:深圳市安多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6月18日
57 产品名称:安多福PVP—I消毒剂(0.1%)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6号
申报单位:深圳市安多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6月18日
58 产品名称:硕康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27号
申报单位:天津市顶硕科贸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6月18日

进口产品
59 产品名称:顺天速洁—免水洗手杀菌霜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6号
申报单位:美国布瑞昂赫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批准日期:2001年06月18日
更改批件国产产品
60 原产品名称:洁康妇女清洁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1999)第0002号
现产品名称:诗洁妇女清洁液申报单位:杭州洁康保洁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6月06日

国产产品
61 产品名称:洛本清牌会阴冲洗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1号
申报单位:汕头保税区洛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2 产品名称:傑忱牌天龙妇康喷雾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2号
申报单位: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4 产品名称:傑忱牌天龙脚康喷雾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3号
申报单位: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5 产品名称:龙安牌84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4号
申报单位: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6 产品名称:庆卫牌强化戊二醛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5号
申报单位:广州市庆丰消毒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7 产品名称:金发牌康克消毒片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6号
申报单位:临朐县金发消毒剂厂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20日
68 产品名称:凯士牌消毒片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8号
申报单位:北京白塔消毒制剂厂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30日
69 产品名称:诚实牌阴洁爽消毒洗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39号
申报单位:长春市诚实妇女保健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30日
70 产品名称:巨业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0号
申报单位:吉林市巨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7月30日

国产产品
71 产品名称:利洁牌强化戊二醛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1号
申报单位:武汉同济医大卫生新科技开发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8月24日
72 产品名称:汉康卫士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2号
申报单位:江汉油田汉康日用化工厂 批准日期:2001年08月24日


国产产品
73 产品名称:庆卫牌卫生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3号
申报单位:广州市庆丰消毒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09月21日
74 产品名称:三冠牌清洗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4号
申报单位:天津市东方红化工厂 批准日期:2001年09月21日

国产产品
75 产品名称:新美逸柔牌消毒抗菌乳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5号
申报单位: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0月22日

进口产品
76 产品名称:费森尤斯牌过氧乙酸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1)第0007号
申报单位:费森尤斯医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批准日期:2001年10月22日
国产产品
77 产品名称:吾爱牌复合酶消毒洗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6号
申报单位:上海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78 产品名称:百克瑞牌复合溶菌酶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7号
申报单位:上海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79 产品名称:健之素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8号
申报单位:北京长江脉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0 产品名称:四环牌碘伏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9号
申报单位:北京四环卫生药械厂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1 产品名称:四环牌清洗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0号
申报单位:北京四环卫生药械厂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2 产品名称:泰胜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1号
申报单位:杭州先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3 产品名称:丹尼尔牌皮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2号
申报单位:北京亚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4 产品名称:友南牌2%戊二醛消毒液(中性强化)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3号
申报单位:上海医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85 产品名称:绿先锋牌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4号
申报单位:北京绿先锋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1月29日

国产产品
86 产品名称:宝剑牌滴露消毒药水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5号
申报单位:利高曼(广州)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1年12月10日
87 产品名称:圣莲牌消毒洗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6号
申报单位:哈尔滨市伊甸园卫生用品厂 批准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国产产品
88 产品名称:花安适牌男用消洗洁护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1号
申报单位:北京花安适女性保健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1月11日

89 产品名称:花安适牌女性消洗洁护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2号
申报单位:北京花安适女性保健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1月11日

90 产品名称:复江牌口必得消毒喷雾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3号
申报单位:上海复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1月11日

91 产品名称:杰雪牌皮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5号
申报单位:兴运实业(成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1月11日

92 产品名称:真爱牌消毒喷雾剂 批准文号:卫消进字(2002)第0001号
申报单位:北京市海淀康斯技术发展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1月11日


国产产品
93 产品名称:新净界牌FE复合酶口腔消毒喷雾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6号
申报单位:上海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4 产品名称:诗乐氏牌速爽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7号
申报单位:德隆诗乐氏化工(深圳)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5 产品名称:友南牌20%戊二醛消毒液(浓、中性强化)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08号
申报单位:上海医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6 产品名称:速健牌酸性电位水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10号
申报单位:湖南鑫新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7 产品名称:龙盛牌洁阴清消毒洗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19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8 产品名称:松洁牌II型保尔康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20号
申报单位:吉林市吉康生物科技制品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99 产品名称:广威牌灭毒威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23号
申报单位:山东广威消毒剂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100 产品名称:广威牌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24号
申报单位:山东广威消毒剂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2月06日

转让产品
101 产品名称:丹尼尔牌皮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52号
转让方:北京亚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今日天鸿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申报单位:北京今日天鸿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批准转让日期:2002年02月06日

102 产品名称:吾爱牌复合酶消毒洗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1)第0046号
转让方:上海高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在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单位:上海在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转让日期:2002年02月06日

国产产品
103 产品名称:有益牌二氧化氯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27号
申报单位:北京维尔康泰净化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4 产品名称:特美尔牌I型驯碘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29号
申报单位:北京北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5 产品名称:华特牌二氧化氯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0号
申报单位:山东华特事业总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6 产品名称:庆发牌络合碘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3号
申报单位:广东庆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7 产品名称:金鱼牌消毒洗手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4号
申报单位:北京金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8 产品名称:君都净牌皮肤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5号
申报单位:陕西祥龙卫生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09 产品名称:朗索牌热原灭活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6号
申报单位:杭州朗索医用消毒剂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0 产品名称:九正通一牌护理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7号
申报单位:深圳市正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1 产品名称:点而康®碘伏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8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2 产品名称:倍昵思牌皮肤粘膜消毒凝胶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39号
申报单位:上海宝耐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3 产品名称:安尔碘®III型皮肤粘膜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0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4 产品名称:洁芙柔®消毒凝胶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1号
申报单位: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5 产品名称:普朗牌头爽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2号
申报单位:北京强威宏业科技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6 产品名称:普朗牌脚宝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3号
申报单位:北京强威宏业科技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7 产品名称:普朗牌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4号
申报单位:北京强威宏业科技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8 产品名称:普朗牌洁阴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5号
申报单位:北京强威宏业科技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19 产品名称:四环牌强化戊二醛消毒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7号
申报单位:北京四环卫生药械厂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20 产品名称:邦尔牌足菌清消毒粉剂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49号
申报单位:长春市邦尔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21 产品名称:剑盾牌84消毒液 批准文号:卫消字(2002)第0050号
申报单位:青岛剑盾洗消剂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2年03月04日

122 产品名称: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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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影响警察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及对策

翟伟 西北政法大学

内容摘要: 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之根本,整个队伍的精神面貌直接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成败兴衰。面临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为此,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则成为关键。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认识和了解影响警察工作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如何最大限度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警察 ; 积极性 ; 原因 ;对策
一、调动和发挥人民警察积极性的现实意义
所谓积极性,顾名思义,就是指进取向上、努力工作的思想和表现。人民警察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已经不能作为一般意义的诠释,更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口号所能刺激和反映出来的简单动机所支配的行为,而是经过净化、提炼、升华等综合反映出来的一种理性机能,它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在理性机能上的集中表现,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头等大事和根本任务。
首先,调动和发挥警察的积极性,是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最好切入点。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一个时期以来,公安机关为了克服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一直在寻找有利于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最佳切入点。实践证明,调动和发挥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既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内涵和主要任务,又是抓好公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调动和发挥了人民警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把两项工作从根本上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富有实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来调动和发挥人民警察的积极性,用人民警察满腔的工作热忱来推动和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公安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双赢”效果。
其次,调动和发挥警察的积极性,是公安工作取得良好绩效的关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大发展,人民警察队伍在装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公安工作取得良好的绩效。除上述因素外,其决定因素的是警察的工作积极性的发挥。警察工作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影响着警察工作质量、警察工作效率以及警察的潜能的发挥。最大限度的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察的主动能动性,能最大限度地使公安工作取得良好绩效。
再次,调动警察的工作积极性的本质是调动和发挥人民警察的积极性主要是指调动和发挥人民警察从事公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主观能动性。由于警察本身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警察的积极性本质上反映了警察维护阶级利益方面自觉能动性的程度。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职业活动是社会主义政治的地直接体现,因此人民警察的积极性反映了其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动机行为的程度。应该说,人民警察积极性的本质,应该以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思想基础,以实现个人、集体、国家 相统一的利益为动力机制,以立足本职、爱国爱民、多做贡献、岗位成才为价值取向,是既基于一定物质利益及其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为基础,又为经过一定的理性升华的思想所支配的动机行为。也可以说,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是警察理想、道德、纪律、文化诸方面素质的综合的外在表现。调动警察的积极性对于警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很大现实意义。
二、当前影响警察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一) 管理体制不顺
1、我国现行的公安领导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在这种领导体制下,容易出现许多弊端。一些地方领导运用权力,以情代法,以言代法,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或指派公安机关参与一些非警务活动,浪费警力资源。公安机关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是武装性质的国家强制力量;人民群众说警察是有求必应的服务机关;有的人认为警察是专政工具、暴力机器;人大代表说警察是执法机关,要经常评议。正因为有着这么多的面孔,对于警察的职责和定位,别人搞不清,自己吃不准。现在有很多民警在问:“我们到底应该做什么?到底在忙什么?”可见,管理体制不畅、职能设定不清,也会影响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2、现行的经费机制也不适合公安工作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工作任务日益加重,经费不足渐渐突出。尽管国家财政拨款,但很有限,除去工资,公用经费已所剩无几,还要支付水电、修车、燃料、办公、差旅等多项经费,甚至还要掏自己腰包,有些地方更别说津贴补助了。警察也是一种职业,从现实生活和理性考虑出发,也要以谋取工资待遇来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要求坚持奉献,但与之相适应的物质也要跟上。可想而知,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安工作被动,民警工作积极性降低。
(二)社会分配不平衡和单位内部利益调整不合理
社会分配不平衡和单位内部利益调整不合理,是影响和制约民警发挥积极性的客观原因。调动积极性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用人机制上打破论资排辈,在利益分配上克服平均主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公安机关特别是在基层县(市)公安机关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始终难以克服。比如有的在基层公安战线奋战一辈子,家属子女还无法就业,靠一人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有的基层县(市)非领导职务的评定受比例限制,致使大部分民警工作几十年还是一个科员;有的提拔领导干部不考虑沾亲带故的同行, 就会受到亲戚的抵毁、挖苦.......如此这般工资奖金的分配,领导干部 的提拔,工作部门的调整等等。这些不透明、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在一 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极大地挫伤和损害了民警的积极性。
(三) 警力不足、超负荷工作量使警察不堪重负
1、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数量逐年猛增,现有的警力与繁重的公安工作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的警力与公安机关所面临的任务相比是杯水车薪。据调查,在基层派出所民警日加班4小时,民警只能靠自己的身体去拼,用自己的健康去搏。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长期超负荷、大能量的运转往往会造成民警心理负担过重、精神压力过大,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就是工作不积极的表现。
2、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抓从严治警的同时却忽视了对警察身体健康的保护,没能保证警察的休息权。警察超负荷的工作,加上自己心理上的压力,严重影响着警察的身心健康。
(1)工作时间长、强度大导致警察的身体健康状况差。在老百姓心目中警察的形象是刀枪不入的钢铁硬汉。然而警察也是血肉之躯,也需要休息,吃不上饭一样会感到饿。可是这种需求与现实需要之间常常发生冲突,在各种各样的社会服务面前,警察的需求一次次成了牺牲的对象。
(2)与家人缺少沟通交流时间,导致家庭矛盾和情感疏离。警察作为一个社会人,也有情感,也有家庭,作为其精神归属的家庭内出了问题,必定会增加民警的心理压力,影响警察的工作激情。
(3)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心理压力大。作为半军事化管理的一支队伍,警察服从命令是天职,无论何时何地,案情就是命令,群众求助就是号角,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是公安机关不成文的规定,时刻准备应付各种突发情况,民警的神经始终不能得到彻底的真正意义上的放松。
(4)长时间工作,身心疲惫,容易出现错误。警察身心的疲惫和高度紧张必然会导致反应上的迟钝和判断上的失误。
超负荷的工作量、相对低下的收入、较差的社会承认度与高标准的纪律、高风险的责任,形成了巨大的思想落差,从而使民警对警察这个职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反映在队伍问题上表现为队伍思想不稳定、凝聚力下降、爱岗敬业精神淡化、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片面强调警察的义务责任
无论在立法上还是执法实践中,普遍过于强调警察的义务和无私奉献精神,过于限制警察权利,忽视了对警察个人权利和执法权的保护,这给执法的社会大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
1.公安机关在处理群体性治安案件时,极有可能成为群众不满情绪的宣泄对象。
2.社会对警察工作理解和对警察的宽容不够,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治安事件,直接肇事人的行为往往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而警察对这些事件或案件依法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往往得不到理解和配合,甚至导致冲突。
3.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多。近年来,暴力袭警呈急剧递增趋势。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警察工作积极性的途径
(一)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政治建警
思想政治教育是调动警察积极性的核心动力。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从而知道人的正确行为,在行为上防止发生偏差。使广大民警保持思想统一、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提高民警的身心素质是当前公安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作为社会特殊角色的人民警察,其特殊的职能决定其心理压力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大。为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安机关肩负的任务将艰巨繁重。要教育民警正确认识当前的形势,顾全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使民警面对需要与现实的差距,自我控制,调节心理失衡。使公安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困难面前都保持昂扬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最大限度的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二) 理顺体制,强化警察的执法保障机制
公安保障机制建设要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要与中国国情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现状,长远规划,分步实施。
1.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领导体制。在保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基础上,加大公安内部垂直管理力度。市?地?以下公安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保留县级公安机关建制,改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下属派出所进行重新整合,建立警署,撤销城市公安分局建制,根据城区规模大小和治安复杂程度等情况设立分局或警署,直接隶属于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实行组织、人事、业务上的直接领导,将管事、管人、管钱一致起来,确保政令畅通,最大限度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效能。减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指令的干扰,减少非警务活动,这样既有利于加大队伍管理监督的力度,保持队伍纯洁性,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改善县级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缩小同一地区间民警待遇差别,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2.建立适应公安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公安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人数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而领导职数少,民警职级、待遇长期偏低。根据这些特殊性,建立符合公安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在国家公务员序列中单列出来,按照“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加大警衔工资在民警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提高民警生活待遇,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之间、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与基层民警在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建立“分级管理,分级、分项负担”的经费保障机制,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项落实保障。具体是: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全国公安机关装备费和服装费,财政部、公安部制定全国公安机关装备标准,由中央财政统一划拨;省级财政主要负责全国公安机关行政经费,包括民警工资、医疗保障、特别业务经费等,保证省内民警的物质待遇基本一致;市级财政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办公办案经费等;县级财政负责县级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全民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警察执法的大环境。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打击处理违法犯罪等执法工作中也要注意法制宣传,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使人们能够自觉的支持配合执法,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公安民警的队伍建设
公安队伍现实还存在的问题就是警力不足。我们应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呢?一是科学配备警力数量,保证警力相对充足。根据各地区的面积、经济、人口、治安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本地区形势需要的警力配备数量。二是提高警力质量。把好“入警关”,向素质要警力。首先以全国各专业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为主要警力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其次,加强对军转干部、社招人员的公安业务培训力度。其三,强化广大民警的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警务人员培训,使全体警务人员在知识存量、技术存量方面达到全面质量改进。三是改革现行警务管理模式。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已把70%的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而我国仍存在“大机关、小基层”的倒金字塔型警力配置体制,极不适应现状,为此应最大限度的把警力下沉到一线,实行“小机关、大基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机关化严重的问题。四是科技建警。向科技要警力,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科技化。五是准确定位,减低警力消耗。六是建立巡警、交警、派出所三位一体的动态治安防控网络,达到警力资源的有效组合。加强警察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从而促进公安工作的发展。
(四) 坚持从优待警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在各项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关心爱护警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调动警察的工作激情。
1.政治上从优待警。以公安改革为契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进一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2.工作上从优待警。首先,加强警察执法权益的保护。目前,监督警察执法的途径越来越多,而保护警察权益的机构却明显不足。虽然公安机关督察机构承担了一些维护警察权益的工作。然而在《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浓重的监督警察执法的氛围中,对警察权益维护的依据显得很模糊。维护警察执法权益,还得要从公安机关自身做起。在期待督察机构承担更多的维权工作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尽快建立健全警察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争取纪检部门、督察部门及检察机关支持和参与,依法及时处理各种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问题,把警察的权益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其次,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改善基层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为民警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3.生活上从优待警。关心警察身体健康,定期组织警察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警察要想方设法予以全力救助。对于特困警察,设立特困救助基金。并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对加班警察尽量安排补休“充电”时间。科学理财,多方争取资金,确保警察的各项正当福利补助发放到位。尽可能帮助警察解决家属的实际问题。丰富警察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振奋警察精神,促进积极性,使其毫无顾虑全心全意工作。
(五) 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实施奖惩
现代心理学原理表明:社会群体中每个群体成员都有归属感,都希望自己的工作绩效得到公正的评价。要调动警察积极性,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实施奖惩。实践表明,建立明确地让公众和警察都能理解的警务标准,是提高警务质量、加强警监督的前提和保证。为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标准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建立一个专门的警务标准机构,负责绩效考核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发布工作,领导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和通报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中组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当前加强银行(保险)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组部 人事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组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当前加强银行(保险)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组部 人事部 劳动部




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银行(保险)人员、工资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金融体制改革的实际和银行(保险)人员、工资管理的现状,现就当前银行(保险)人事、工资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停止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停止从社会上招收人员,暂停从金融系统外调入人员(中央和国务院调任的除外)。上述各行(司)的人员实行总量冻结。在
现有人员总量规模下,坚持先减后增、少进多出的原则,可使用减员指标采用考试录用等办法,充实少量专业人才,以调整队伍的结构。
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劳动工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注意控制人员增加。经人民银行批准新设立的银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应主要在金融系统内协商选调。
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领导管理干部一律不与行政级别挂钩,地方有关部门不得确定上述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行政级别。
二、进一步加强工资收入管理,严格控制工资过快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资总额必须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之内,不得突破。
从发文之日起,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暂时冻结收入水平的增长。
各银行、保险公司暂停执行地方政府新出台的工资项目和津、补贴政策规定。发放职工工资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工资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工资总额或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并履行相应的报审或备案手续。
三、加强对工资外收入的综合治理,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的透明度。
各家银行、保险公司要认真清理工资外收入,坚决取缔非法工资外收入。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外收入,经审查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严禁乱摊乱挤费用列支个人收入,严禁擅自设立工资外的津贴、补贴项目或提高发放标准。要认真执行工资收入申报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
司要将董事会决定的行长(总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报酬标准上报企业工资主管部门。
各家银行、保险公司要按照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工资内外收入的自查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暂停提拔各级行(司)的部门以上领导干部。确因工作急需提拔的,须报上一级干部主管部门审批。
五、城乡信用合作社也要按照以上有关规定办理。人民银行分支行要负责向辖内的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进行传达,并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全国金融系统都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人员、工资的管理。各级人民银行要会同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9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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